病死畜禽暂存冷库的合规建设要点

发布时间:2026-07-31 浏览量:39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而暂存冷库作为收集体系的关键基础设施,其建设合规性直接关系到疫病防控成效与养殖场能否通过验收。
  
  根据农业农村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22年第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暂存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独立封闭的贮存区域,并且防渗、防漏、防鼠、防盗,易于清洗消毒;有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设置显著警示标识;有符合动物防疫需要的其他设施设备。
  
  在具体建设标准上,行业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技术要求。暂存场所建筑宜采用轻钢结构,要求防水、防渗、防鼠、防盗,易于清洗和消毒。冷库有效容积一般不低于12m³,暂存3天内冷藏温度控制在5℃以下,暂存5天内冷冻温度控制在-10℃以下。这一技术要求与我司病死畜禽暂存冷库的-10℃至-18℃设计温度完全吻合。
  
  值得注意的是,病死畜禽在暂存场所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5天,且应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同时配备消毒设备,根据收集频次对暂存场所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洗消毒。这些合规要求正是我司养殖场防腐冷库在设计时充分考量的核心要素——耐腐蚀材质便于高频清洗消杀,封闭式低温结构满足防疫隔离需求,确保客户一次安装即可长期合规使用。